任县安监局四项举措加强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为切实加强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县安监局采取四项举措,确保安全度汛。
一是及早部署。县安监局于6月初即研究部署汛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立足于防高温、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监管力度,扎实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严防因高温、雷电、暴雨、洪涝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是强化检查。采取不定期抽查,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企业自查、专家检查、部门督查等形式,突出重点场所、岗位、环节、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积极推动企业加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是消除隐患。针对可能产生的高温、高湿、多雨、雷电、大风等天气特点,采取扎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不断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防雷、防静电工作;露天生产的设备、设施,必须有完备的防晒降温措施;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水、防潮等措施;危险性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落实检测和防护措施,并配备专人现场监督指挥;遭遇强雷电天气时,应立即停止露天作业,防止发生人员遭雷击事故;对罐区和储罐围堰、易积水的生产区域、生产设备设施、储存库房采取防洪围挡措施,并准备排水设备,检查动力设施。
四是强化演练。实行企业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高温汛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员工应急救援培训,增强救援意识,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企业预防事故和应急救援的能力。一旦发生重大险情或安全生产事故,及时组织抢险,做到快速响应,有效施救,并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妥善处置,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来源: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