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出台新政启动城管改革
今年底执法体制基本理顺
张家口新闻网讯 日前,市政府办印发《张家口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9月底前,完成市、县机构综合设置,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10月底前,市、县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2017年底执法体制基本理顺,2018年全市城市管理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体系基本完善,便民高效的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综合设置机构
中心城区要严格按照市级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能设置区级城市管理部门,其他县区要参照市级方案确定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制改革,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相关职能,综合设置管理执法机构。统筹解决好机构性质问题,具备条件的纳入政府机构序列。有条件的县、区应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的行政管理体制。
市编制、法制、财政及人社等部门要根据改革所涉部门新的职责情况,按照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的原则及时做好相关机构、人员、装备等的调整划转工作。
确保一线执法工作需要
合理设置城市管理执法岗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要按照不低于城镇常住人口的万分之五配备。适度提高一线人员的比例,通过划转、调剂等方式优化执法力量,确保一线执法工作需要。执法人员配备不能满足要求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适度配置协管人员,协管人员数量不得超过在编人员,并随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减少。
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优化干部任用和人才选拔机制。加强现有在编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今年底完成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干部轮训,并按国家规定统一制式服装、标志标识、执法用车、执法装备。
推进执法重心下移
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重心下移,推行市或区一级执法,合理确定市与中心城区各城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推动行业管理和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除综合性、跨区域的由市本级统一行使的职能外,全部下放至县区管理。
各县区要根据工作实际,向街道(镇)派驻执法机构,成立街道(镇)执法办公室或执法中队,负责辖区日常综合执法工作,实现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派驻机构日常管理以所在街道(镇)为主,负责人的调整应征求派驻地党委(党工委)的意见。
数字化向智慧化升级
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网格化、智慧化。10月底,所有县区都要整合形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并入全国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加快数字化城市管理向智慧化升级,综合利用各类监控手段,强化城市管理全要素数据的采集和整合,形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逐步实现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