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打响
确保实现重点任务秋季“清零”
张家口新闻网讯日前,张家口市出台了《张家口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确保“全市秋冬季取暖期细颗粒物浓度比2016年-2017年同期下降5%以上”的工作目标,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大气污染治理目标和任务。
据了解,对照环保部及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我市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将采取更加科学、精准和有效的强化措施,加快推进综合治理工程进度,坚决按照时间节点和治理标准,完成省“1+18”、市“1+19”空气质量提升相关文件确定的阶段性“清零”任务,力求做到“冬病夏治”。同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降低排放强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和程度,确保实现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大幅下降,全力保障好“十九大”期间空气质量。
全面推进散煤污染综合治理。全面完成电代煤、气代煤工作,10月底前,确保完成电代煤、气代煤8000户。强力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加大洁净燃料生产供应力度。加强煤质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劣质散煤销售,加大燃用超标煤炭处罚力度。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确保完成燃煤小锅炉“清零”,10月底前,主城区建成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全部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燃气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全面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
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按照“先停后治”原则,对“散乱污”企业分类区别处置,9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中整治任务。10月1日起,对存在瞒报漏报涉大气污染排放“散乱污”企业,一经发现严肃问责。对未达到总体整改要求出现普遍性违法排污或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不到位的区域,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切实降低环境污染。
严控移动源、面源污染排放。9月起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全面加强扬尘控制管理,各类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或视频监控,并与住建部门联网。强力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严防无证非法开采反弹。同时,严厉查处货车超标排放,建立柴油车等货运车辆全天候、全方位管控网,加快淘汰高排放的老旧车、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加强车用油品监督管理,对环保、安全、油品质量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监管实效。
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推进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企业实施即超即罚,立行立改或停产整治。对电力、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等企业及其他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和燃煤锅炉,要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切实推动烟气排放自动监控全覆盖。此外,全面排查无组织排放情况,加强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对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纳入全市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建设完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完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远程在线质控系统,推行第三方运营维护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和巡检比对力度,对数据异常的站点进行现场检查和专业评判,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数据弄虚作假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强力推进错峰生产与运输。明确错峰生产企业清单,加大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建材行业、有色化工行业错峰生产力度,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大宗物料实施错峰运输,制定“一厂一策”的采暖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组织环保、交通、公安等部门通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重点企业错峰运输执行情况。
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确定停限产企业清单,加强工业、燃煤、扬尘、机动车、露天焚烧等涉气污染源的监管和执法巡查。加强应急响应联动,建立快速有效的运行模式,并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采取有效应急减排措施,全力“削峰降速”,确保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阴英郭静娴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