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见习单位年均留用高校毕业生达6成
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自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开展以来,2013年至2017年五年中,面向全市用工单位征集见习单位累计95家,征集见习岗位4176个,实际上岗参加见习高校毕业生2903人,每年度见习期结束后各见习单位留用人数均达到了60%,切实做好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 近年来,市人社局按照《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保定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条例,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提高综合素质,丰富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实现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的有机结合,最终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市民王丹说,自己于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在市传染病医院参加了为期一年的见习工作,一年的见习生活,使自己收获颇丰,并成功被保定传染病医院留用。 市就业局职介中心主任刘宝民表示,就业见习单位需具备的条件有:保定市辖区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各类企业;一次能够提供不少于10个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见习岗位;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能够按月足额通过***方式为见习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企业还必须达到一定规模(原则上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现有职工100人以上)。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待遇如何呢?市就业局职介中心主任刘宝民介绍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就业见习期间,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共同分担。其中机关、无收费的事业单位提供岗位政府负担生活补助的100%;有收费的事业单位负担40%,企业单位负担30%,剩余部分均由政府承担。高校毕业生的基本生活补助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见习单位承担。见习单位为见习的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意外伤害医疗责任险)。 据悉,就业见习人员范围为两年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规定期限内统一组织就业见习单位和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集中报名对接。程序为见习单位受理报名(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表》)、就业局审查资格(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和《就业创业证》)、确定见习人员名单(就业局和见习单位)、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安排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