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听证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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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7月18日发表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单位决定于2016年11月20日,对新华区、长安区的西营村、东营村、陈村、小安舍、南石家庄、店上村拟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块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16年11月5日前向我单位政策法规处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的当事人是与调整规划相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同一个单位或者组织申请参加人员超过5人的,由我局根据情况指定一至二名听证代表;
三、代表单位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提交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冉、贺福刚
联系电话:0311-88633696
2016年10月19日
石国土资听公字(2016)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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