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作让港资企业得实惠
近日,香港经贸冠德发展有限公司顺利拿到了唐山曹妃甸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支付的超过1亿元的股息分红。提起这笔业务的顺利办理,曹妃甸区地税局副局长张文科颇有感触地说:“真是要得益于国地税的深入合作呀!”
经了解,香港经贸冠德发展有限公司是唐山曹妃甸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的投资方,持有后者90%的股份。由于曹妃甸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所得税由地税部门管辖,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税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实华原油需要先在当地地税部门按股息总额的5%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后再到国税部门开具《售付汇证明》,才能将分红支付给其香港投资方。
为使香港经贸冠德发展有限公司尽快拿到分红,曹妃甸区地税局与国税部门密切配合,根据国税部门传递的涉税信息,及时对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进行纳税辅导,依法依规征收企业所得税585万元。国税部门亦在备案地税局开具的完税凭证后,按规定开具了《售付汇证明》。国地税部门的密切合作得到了包括港方企业在内的纳税人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