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打掉两个涉嫌假冒记者敲诈勒索犯罪团伙
(记者 赵羽 通讯员 胡玉生)近日,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两个长期冒充新闻记者、利用网络平台实施敲诈勒索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破案50余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案件涉及4省10市。
王某海团伙诈骗案告破
2014年4月,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在网上巡查中,发现大量举报清河县王某海联合董某龙等人假冒媒体记者对该县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进行敲诈勒索的帖子。市公安局立即抽调刑警支队、广宗县公安局、清河县公安局等单位20余名民警,成立联合专案组,对该案展开全面调查。
民警深入调查证实,王某海曾在北京某报社等多家媒体工作,2009年曾取得过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新闻记者证,2010年因不良从业记录被吊销。董某龙曾在河南某广播电视报社等新闻单位工作,2009年因敲诈勒索罪被河南郑州金水区法院判刑两年,出狱后,董某龙重操旧业,为了便于“工作”,通过中介,他在香港成立国际新闻快讯社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后入境发展,先后注册成立国际网、网友在线等四家网站。
2012年,王某海与董某龙相识后,两人迅速勾结在一起,并招募数十名社会人员充当特约记者,形成一个以王某海、董某龙为首,以“舆论监督”为幌子,利用网络平台,疯狂进行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敛财的犯罪团伙。
犯罪嫌疑人王某海虽无正当职业却在清河县城购置房产9套、门面房1套,价值数百万元。犯罪嫌疑人董某龙非法获利30余万元。2014年11月底,专案组兵分两路,分赴北京、河南将王某海、董某龙抓获。
目前,王某海犯罪团伙已由检察机关移送人民法院。
马某兵犯罪团伙成员悉数落网
在侦办王某海案过程中,办案民警又获取了马某兵(男,49岁)、刘某杰(男,40岁)、杨某斌(男,34岁)、李某胜(男,31岁,以上均为清河县人,他们自称是凯风网、环球网编辑)等人冒充媒体记者在清河等地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的线索。
专案组对这两个犯罪团伙同步展开调查,获取了两个团伙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的大量犯罪证据,并乘胜追击,在清河县抓获马某兵犯罪团伙成员马某兵、刘某杰等人。2015年4月,李某胜在清河落网。9月,杨某斌在清河落网,至此,马某兵犯罪团伙成员悉数落网。
据悉,马某兵犯罪团伙非法获利20余万元。经法院审理,因敲诈勒索罪,该团伙成员马某兵被判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刘某杰被判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其他成员分别获相应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