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食药监局公布二季度四品一械典型案件
今年以来,全市食药监系统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较好地保障了市民的饮食用药安全。上半年,全市共查处各类“四品一械”案件1717起,责令停产停业4家,取缔113家,移交司法机关6起。2015年度第二季度“四品一械”典型案件如下:
1.路南馄饨侯酒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案。
5月5日,市食药监局根据举报,对路南馄饨侯酒店(负责人李世忠)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经查,当事人承认由于厨师长清理食品原料不及时,导致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仍继续使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给予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从事违法经营的食品原料,处以罚款,罚没款合计3080元。
2.田利明(龙源烧烤)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5月6日,市食药监局对田利明(龙源烧烤)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田利明(龙源烧烤)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给予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从事违法经营的食品原料,处以罚款,罚没款合计3500元。
3.唐山市老来寿旗舰店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3月24日,路北区食药监局对唐山市老来寿旗舰店(负责人夏建红)监督检查,发现该店经营的老来寿牌知苏软胶囊内外包装上批准文号不一致。经查,老来寿牌知苏软胶囊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G20130007”,而该产品内包装瓶上标注为“国食健字G20130218”。该生产企业已于2014年10月召回标注错误的保健食品,但该店未召回仍在销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给予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15000元。
4.唐山市丰南区小集镇健安大药房经营医疗器械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案。
5月4日,丰南区食药监局对唐山市丰南区小集镇健安大药房(负责人孙东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当场依法给予警告。 6月1日,再次对该药房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仍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制度。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给予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5.迁西县康仁堂大药房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4月13日,迁西县食药监局对迁西县康仁堂大药房(负责人韩凤书)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药店经营的小通草(生产厂家为安国市神禾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批号为1406115)不能提供合法票据及供货商合法资质。经查,该批药品是2015年3月20日从安国市神禾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业务员个人手中购进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给予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2000元。
6.古冶区益寿堂药店销售外包装无标签药品案。
2015年6月2日,古冶区食药监局对唐山市古冶区益寿堂药店(负责人颜凤兰)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丹参、桔梗、片姜黄三种中药饮片外包装无标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给予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3000.8元。
7.石家庄柏年康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唐山古冶分公司经营保健食品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案。
古冶区食药监局在对石家庄柏年康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唐山古冶分公司(负责人姚谨)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经营的部分保健食品不能提供当批次检验报告。依据《***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给予处罚,罚没款合计5000元。
8.周海宝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活络消痛片”案。
5月15日,遵化市食药监局在遵化市骨科医院门口发现高碑店云岭有限公司药品销售员周海宝正在向遵化骨科医院送货。经查,部分药品没有随货通行单,系周海宝替别人代销的药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给予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3000元。
9.石门镇八户庄村杨秀丽卫生所超范围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米非司酮片案。
5月13日,遵化市食药监局对石门镇八户庄村杨秀丽卫生所(负责人杨秀丽)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卫生所药房柜台内有华润紫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米非司酮片及米索前列醇片,予以扣押。经查,该卫生所无《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且未能提供药品购进票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给予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2080元。
10.玉田县赵恒林销售假药复方特效关节灵胶囊案。
2015年5月8日,玉田县食药监局根据举报,会同玉田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大队,对玉田县大安镇老宋庄子村赵恒林家进行执法检查。在其家中发现“复方特效关节灵胶囊”44瓶。依据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复函,认定“复方特效关节灵胶囊”为假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予以移送。目前,玉田县公安局已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