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重拳出击力克执行难
近年来,县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主线,不断拓宽执行思路,完善执行机制,强化执行措施,依法执结了一大批积案、难案和骨头案,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在社会上倡树了生效裁判必须履行的“正能量”,有效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3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618件,结案1465件,标的额2.97亿元。
一是强制措施震慑,打击“老赖”不手软。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搜查、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转移藏匿财产、妨害执行的被执行人,以及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不姑息、不迁就,敢于碰硬,坚决采取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让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和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单位、个人付出高昂的代价。2013年以来,共组织强制搜查8次,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执行措施1268次,对42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对9名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拍卖变现,对7名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进行了罚款处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
二是失信名单助力,挤压“老赖”生存空间。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一律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同时,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报给银行、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工商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并与社会多方联动,在政府扶持、招标投标、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信用惩戒,让失信老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处处受制,寸步难行。截至目前,先后三批公布失信被执行人49名,其中13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另有5名失信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到位金额90多万元,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是联动机制发威,依法严惩拒执犯罪。在县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下召开由公、检、法分管领导,相关庭、科、队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对拟追究“拒执罪”案件的认定标准、办理程序等进行统一规范并联合发文,明确在遇有案情需要或重大拒执案件时,公安机关和法院执行局通力配合,共同行动,疑难案件检察机关与法院刑庭提前介入,在证据固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提供法律帮助,确保了打击“老赖”的有效性。2013年以来,按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的6起案件,已成功执结4起。
四是查控平台提速,高效查控“老赖”存款。充分利用与银行建立的点对点“执行司法查控系统”,安排专人对新收案件被执行人银行存款情况逐一查询,对发现的线索及时转承办人采取冻结、扣划措施,财产查找的针对性进一步增强,查询周期平均缩短了50%,办案质量和效率有了明显提升。截至目前,通过该系统共查询案件950起,查询被执行人1261人次,涉银行存款金额735万余元。
五是执行方式创新,巧借外力促履行。在强化执行工作力度的同时,注重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巧用、活用执行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如在执行某商业银行与魏某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查明被执行人魏某某系县人大代表,其具备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拟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但因其身份特殊,县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相关情况,请求批准对魏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安排专人对魏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督促其自动履行了相关义务,案件得到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