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利津县首席技师工作站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企业:
为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科技创新、技术攻关、技艺传承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着力传承弘扬“工匠精神”,培育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利津县首席技师工作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利人社字〔2019〕32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度利津县首席技师工作站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利津县首席技师工作站以服务我县重点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产业为重点,由高技能领军人才依托大中型企业、职业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等载体建立,通过名师带徒、技术攻关、科研创新和校企合作等方式搭建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申报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高技能领军人才领办,入站人员具备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的不少于5人;
(二)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等制度体系;
(三)单位经营管理状况良好,能为高技能人才提供较好的工作和学习条件(其中固定工作场所一般不少于60 平方米);
(四)具有处于本行业较为先进的生产科研仪器设备;
(五)有独立承担过县级及以上重大项目的经历、经验和成果;
(六)建立完备的“利津县首席技师工作站”工作制度,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预期收益,每年为企业或社会培养高技能人才不少于10人;
(七)本单位领导及有关部门对设立首席技师站高度重视,年投入工作经费不少于3万元,保障首席技师工作站良性运行发展。
二、推荐申报名额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和省、市驻利津有关单位可推荐名额1个。没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推荐。
三、报送材料
申请设立利津县首席技师工作站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推荐报告1份(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按隶属关系,乡镇(街道)及中央和省、市驻利津有关单位、县属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
(二)申报单位申请报告一式2份。包括工作站所在单位情况,领办人情况,工作站成立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现有优势,入站技师、高级技师简介和业绩,所在单位对工作站的支持措施,工作站工作制度和计划目标等(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利津县首席技师工作站申报表》(***1)一式3份;
(四)《2019年度利津县首席技师工作站申报单位情况简表》(***2),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证明材料。包括首席技师工作站领办人、入站主要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
(六)申报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的函。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利津县首席技师工作站评选采取单位申报、逐级推荐、专家审定的方式进行。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和省、市驻利津有关单位负责本地、本单位、本行业系统的推荐申报工作。
符合条件的单位推荐上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专家采取实地考察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
设立利津县市首席技师工作站,是我县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重要内容,是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现有高技能人才作用,加快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技术交流、合作攻关、推动技术进步和解决关键性生产难题的重要措施。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标准条件,确保推荐申报质量。以上有关申报推荐材料请于11月30日前报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利勇、李爱平
联系电话:5621069
电子邮箱:ljxrsj@dy.shandong.cn
地址:利津县凤凰大道30号301室
***1、利津县首席技师工作站申报表.docx
***2、2019年度利津县首席技师工作站申报单位情况简表.doc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利津县财政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