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如此公务接待
我该怎么办?
C是某市直部门党组成员。一天,上级来单位检查工作,他特意安排高档白酒用于招待,以示“尊重”。下属劝说这样违反了公务接待规定,C却不耐烦地说,人家大老远来一趟,咱们应该尽些地主之谊,再说跟上级的关系搞好了,也方便日后工作开展。他这么想对吗?
执纪执法者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超标准公务接待现象有所遏制。但必须清醒认识到,类似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如有的存在“接待就是生产力”“四菜一汤、项目泡汤”“热情接待、事半功倍”等错误认识;有的担心公务接待降低了标准,会影响上下、左右的关系,存在相互攀比、随波逐流等思想;有的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置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于不顾,慷公家之慨,谋私人之情,以更加隐蔽的方式规避监督。这都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
《***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或者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本条所称“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主要是指《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及其他关于公务接待的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主要是指公务接待安排的迎送方式、陪同人数、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住宿、用餐以及出行活动的标准和范围超过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当地公务活动接待的规定标准,或者在公务接待活动中,接待单位在安排用餐时多次宴请,或者陪餐人数过多,或者超过用餐标准,提供高档菜肴或者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或者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接待等奢侈浪费行为。这里的“规定标准”,主要是指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按照中央精神,结合当地或本单位实际,制定的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管住吃喝之嘴,既不做违规公务接待的制造者,也不做违规公务接待的笑纳者。
(来源:淄博纪委监委监督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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