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关于推荐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精神和市营商小组办《关于开展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经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推荐葫芦岛市营商环境建设先进集体2个和先进个人4名。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县营商小组办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地址。
联系电话:7710100 邮箱:jc7710100@163.com
通信地址:建昌县朝阳路一段29号,建昌县营商小组办公室
邮编:125300
一、建昌县营商环境建设先进集体(2个)
1.建昌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主要事迹:建昌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动“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创业办事的痛点难点,坚持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改革、“一件事一次办”改革、“项目管家服务信息化”改革、“零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政务服务“助办点”工作等,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动力活力充分释放。
2.建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主要事迹:建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精神,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建昌竞争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及时准确掌握国家的政策法规,深入领会***的“放管服”改革精神,多措并举为项目单位创新服务。
二、建昌县营商环境建设先进个人(4个)
1.崔丽 建昌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审批股股长
主要事迹:崔丽同志一直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秉承勤政务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条例》,在一线窗口工作,做到了各项业务精通、服务耐心周到、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窗口工作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经常加班加点,克服各种困难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受到相关部门领导和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2.张航 建昌县纪委监委 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主要事迹:张航同志深入学习领会《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和《葫芦岛市纪委监委关于营商环境监督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参与制定了《建昌县纪委监委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方案(草案)》,根据各项指标任务要求,发挥综合协调职能,监督指导各室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工作。
3.韩汝春 建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副局长
主要事迹:韩汝春同志积极强化协调服务、疫情期间为企业保驾护航,在项目管家工作中,具体负责建昌县马道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建昌德波金属有限公司、葫芦岛天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七家企业。该同志积极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企业运行、疫情防控等情况,尽心竭力为企业的发展建言献策,支持鼓励企业转型增效、绿色集约、高质量发展。
4.郭剑锋 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办公室主任
主要事迹:郭剑锋同志积极组织中心各股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对照人社服务事项进行逐项梳理,依据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最大限度减材料、压时限,深入分析企业和群众在办理业务方面的痛点、堵点、难点,实行先办后补,对社保参保、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诸多高频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受理”,最大程度解决企业和群众因申请材料不齐造成的多跑腿、来回跑、时间长等问题,切实加快手续办理,提升业务落地速度,高质量实现了社会保障服务事项“集成增速、简约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