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滚山珠荣获第十届中国民间艺术节山花奖
早在2010年9月,第八届中国民间文化艺术节暨第九届中国(大同)云冈文化艺术节民间广场舞展演活动上,我省选送的纳雍县苗族芦笙舞“滚山珠”系列《给拖裹》以其独特精湛的艺术魅力获得了展演金奖。此次评出金奖的将获得第十届中国民间“山花奖”的提名机会。因此,我县苗族芦笙舞“滚山珠”系列《给拖裹》得以顺利参加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评比活动后,荣获第十届中国民间艺术节“山花奖”殊荣。
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是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共同颁发的国家级民间文艺大奖;与电影“百花奖”、电视“金鹰奖”、戏曲“梅花奖”、舞蹈“荷花奖”等都同属我国文艺界的最高奖项。
据悉,纳雍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滚山珠” 系列《给拖裹》,通过层层逐角,获得文艺界的最高奖项“山花奖”,并将于2012年1月6日出席在海南省举行的第十届中国民间艺术节“山花奖”颁奖典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