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滨海新区关于划定高风险区域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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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12月06日发表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1日20时起划定高风险区和低风险区二类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区:
1、电城镇南坝村委会楼阁新村病例家;
2、电城镇大桥河区屋村10号及前后4号、8号、9号、11号、14号、17号、18号;
3、电城镇教师村2栋。
上述区域实行“足不出户、***服务”等封控措施。
二、低风险区:除高风险区外的电城镇其他区域均为低风险区域。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以上措施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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