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朝鲜族幼儿园(三星级)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公示
依据《沈阳市物价局、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沈价发【2017】65号)文件规定,现公示如下:
经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共同审核确认,沈阳市皇姑区朝鲜族幼儿园(三星级)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为520元/月/生,从2020年3月1日起执行。请幼儿园做好收费标准公示和收费管理工作。
(建议在幼儿园内明显位置公示10日)
皇姑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19日
撰稿人:张 于
审核人:吕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