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总工会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大病救助对象的公示
按照《庆阳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职工个人申请,单位工会初审,职工服务中心复审,市总工会党组研究,现将拟进行大病救助的刘丹青等13名职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如有情况不实的可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及时将调查结果进行反馈。
一、救助对象基本情况:
刘丹青,女,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职工。
脱艳红,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工。
沙正银,男,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职工。
吴 竞,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工。
李明渊,男,市林业和草原局职工。
张高锋,男,市公共交通集团职工。
周晓东,男,市林业和草原局职工。
李 华,女,市公共交通集团职工。
刘美玲,女,市庆阳第七中学职工。
文 雅,女,市应急管理局职工。
袁春玲,女,市人民医院职工。
贾忠亮,男,市委政法委职工。
秦应平,男,市人大机关职工。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反映情况科室:庆阳市职工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4—8212273
联 系 人:张 文
通信地址:西峰区安定东路12号
邮政编码:745000
庆阳市总工会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