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服务机构开展2019年就业创业政务公开活动的公告
为做好就业创业政务公开工作,以“线上+线下”的形式全方位覆盖服务群体,区人力资源局将委托服务机构组织开展2019年就业创业政务公开活动,项目书详见***2。承担的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授权的分公司,具有如咨询、会议服务、活动策划等相关业务资质的经营范围,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名录中,公司成立至少1年;
二、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者保证投标文件、全部资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知识产权;
五、投标价不得超出19.8万元人民币,否则视为废标。
欢迎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活动方案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请有意向的机构于2019年9月2日前提供资料送区公共就业促进中心(地点:沿河北路2019号业务楼410室,联系人:侯先生;联系电话:25438314)。
特此公告。
***:1、申请表
2、罗湖区人力资源局2019年就业创业政务公开活动项目书
罗湖区公共就业促进中心
2019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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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2019年就业创业政务公开活动项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