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山一企业竟阻碍执法被行拘15天
为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并结合近期信访投诉热点问题。2019年10月31日,狮山镇官窑社会管理处联合官窑环保、清无、城管、安监、工商、消防、供水、供电等职能部门和石澎村委会工作人员等共约20人,对位于石澎百众工业园内的无证照经营的某纺织有限公司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该企业主要从事布艺印花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且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导致废气未处理后直接排放到厂外附近的居民区。经检查,该企业没有环评审批,对此,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实施停电强制停产处理。
11月1日,狮山镇官窑社会管理处党委委员、副主任冯兆球带领官窑环保办、安监办、消防办的相关执法人员对官窑片区内的石澎工业区、汀圃工业区、沙头工业区、红星工业区的涉水涉气企业开展夜间错时联合执法行动,行动中共检查企业8间。
检查过程中发现前期查处的石澎百众工业园内的某纺织有限公司存在私自接电复产情况,厂内灯火通明,十来名工人正在生产,厂内的废气依然是无组织扩散到厂外,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用封条进行封停处理。但封停期间,该企业负责人刘某一直妨碍执法人员对电箱进行贴封条处理。执法人员一边不断对他进行劝解,一边对第二个电箱贴封条,刘某妨碍执法人员贴封条时间从大约为10分钟。
刘某一直妨碍执法人员对电箱进行贴封条处理外,还妨碍执法人员离开,执法人员对刘某劝说无效后,立即报警说明情况。
接警后,狮山镇官窑派出所所长曾庆常立即亲自带领约20名警辅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理。收到情况反馈后,狮山镇委书记林健、镇委委员潘景昌和官窑社会管理处相关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严惩抗法者,要求公安部门对该企业负责人的“拒绝、妨碍依法执行职务”“妨碍执法人员离开”的行为依法顶格处理。
狮山镇官窑社会管理处副书记、主任雷杰文当晚在官窑社会管理处,召集管理处相关班子、部门负责人、村居干部和公安等处置该事件,并对可能会引发的劳资纠纷、维稳问题进行安排部署和落实相关工作。当晚,刘某等人因“拒绝、妨碍依法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带回派出所,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按法定职责行使职权,公民应当主动配合检查,遵规守法,不要以身试法,更不要阻挠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严惩!
目前,官窑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已全面开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官窑广大干部群众上下一心,以攻城拔寨的拼劲,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污染防治的各项决策部署,迅速扭转大气污染防治被动局面,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向上级党委和全辖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生态答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碧水蓝天中国梦”!
来源:官窑社会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