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运管处鄂城所联合交警部门开展源头企业大检查
本网讯(通讯员 赵威)按照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道路货运源头治理超限超载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鄂城运管所积极主动到辖区交警大队联系此项工作,从4月27日开始,市运管处鄂城所联合辖区鄂城交警大队、大桥交警大队对辖区14家重点源头企业进行检查,并***安装治超工作宣传标语。
此次联合检查主要内容是(一)货运车辆是否具有有效的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是否有非法改装、拼装情况,驾驶人是否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二)货运车辆是否具有有效的道路营运证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从业资格证件;(三)货运源头单位是否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装载、配载;(四)货运源头单位是否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或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五)货运源头单位是否建立货物装载、超限超载法规学习、出厂台账登记、车辆档案整理等相关制度;(六)货运源头单位及其车辆是否有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及超限超载法规的行为。
通过此次检查,发现大部分源头企业都没有建立车辆出厂登记台帐,联合检查组都按规定下达了整改意见,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认真做好源头治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