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法院与前海法院签署友好合作交流备忘录实现共进共赢优势互补
8月17日下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友好合作交流备忘录》。备忘录约定两家法院在党建共建、调解资源共享、业务交流、人才培养等工作上加强合作,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前海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卞飞,宝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久祥等参加了活动。
备忘录的签署是两家法院深入贯彻***、***《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主动应对前海扩区后司法资源配置、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预期变化,积极回应改革过程中司法新需求的重要举措。为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司法公信力、法治竞争力、改革创新力、国际影响力卓著的先行示范法院建设提供强大助力。
李久祥表示,两家法院签订备忘录是主动融入前海开发大局的再思考、再落实、再深化,对于提升两家法院能力水平、实现共进共赢具有深远意义,通过深度合作,必将为两家法院高质量发展开拓更为广阔的空间,为抓住“双区”建设、“双改”示范重大历史机遇提供更大助力。
卞飞认为,备忘录是落实***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主动作为的履职需要,也是向先进法院看齐的良好契机,两家法院互补性强,开展战略合作后,将实现优势互补,全面推进两家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贡献更大的法院力量。
签署活动结束后,前海法院就前海法院涉港澳台地区调解员制度作经验介绍与交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