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9号)
:为控制车辆和人员流动引发的传染风险,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现就全市道路交通管制事项通 一、自2020年1月30日零时起,市中心城区和各乡镇街道实行机动车、电动车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城市主要道路实行物理隔离和设卡管理,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管理和运输医疗物资、生产生活物资的车辆外,其它车辆禁止上道路通行。 二、各村组、自然湾、社区、居民小区的进出机动车道只预留一条应急道路,其余道路全部封闭;偏远的村组、自然湾道路封闭,但要保证运输应急物资车辆通行。 三、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应急救援人员,凭工作证件或证明文件通行;对参与运输医疗物资、生产生活物资的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后,允许通行。 四、因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事由需要看病就医的,经路面现场执勤人员确定后,允许临时通行。 违反本交通管制通告的,依法严厉处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敬请广大市民理解和支持。 应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
本站所发布的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未经本站授权,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