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完成封存
按照绵阳市公车改革工作总体部署,6月29日是市级机关取消车辆封存停驶的最后期限,截至6月29日下午5点,市级机关涉改的851辆公车,除保留的163辆外,其余688辆已全部封存完毕。
28日、29日两天,绵阳市级党政机关严格按照公车改革的要求,对取消车辆进行了封存停驶。特别是市级四套班子、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率先垂范,均在29日中午下班前完成了封存停驶工作。在封存过程中,各单位验收组对封存车辆的各类证照、随车工具等进行了逐一核查、登记、验收,最后用统一规格的封条对车辆进行封停。对封存停驶车辆的车钥匙、行驶证等进行集中保管。
车辆封存后,按照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将区分用途,实行统一或单位集中管理,统一喷涂标识,采用卫星定位等手段,实现全程有效监督,确保规范合理使用。对封存的公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按照相关程序依法进行了鉴定评估,即将开展公开拍卖或报废处置。
按照《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取消车辆封存停驶后,将加强监察审计。各部门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应急、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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