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为切入点,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2016年以来,全市人社部门主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激增难题,把调解摆在争议处理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按照争议预防“重源头、重基层、重调解”的方针,一手抓争议处理,一手抓争议预防的调解预防工作新机制基本建立。
一是逐步建立多元化、立体化“大调解”工作新格局。在横向上,建立以人社部门为主导,司法行政部门、工会、企业、商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共同参与的“一元导引、多元跟进”的多元化调解格局;在纵向上,延伸调解工作触角,积极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的立体化调解网络。
二是进一步强化调解功能。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时,我们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把调解优先作为硬性要求,在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庭审后裁决前等各个案件处理环节,通过“诚心、细心、精心、耐心”的说服工作,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息讼止争。
三是主动下移调解工作重心,重点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等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全市建立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5914个、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专(兼)职调解员17492人。全市大中型企业依托工会,基本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初步形成了基层平台调解、仲裁庭调解两道防线层层把关的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实现了劳动争议社会化“大调解”格局,将大量的劳动争议化解在了基层。(信访科、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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