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3)销号公示
反馈问题: 湖泊整治推进不彻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一些湖泊仍在以围垸—养殖—种植—填占的方式被蚕食。荆门市整改方案要求“所有的水库、湖泊围栏养鱼、投肥养鱼一律禁止,已开发蚕食湖泊自然生态逐步恢复”。督察发现,由于历史原因,围湖占湖现象仍然存在。
整改目标:钟祥市22个湖泊形态逐步恢复
整改措施:
1、全面禁止钟祥市22个湖泊围栏围网养殖、投肥(粪)养殖;严厉查处非法养殖、污水直排等违法行为。
2、完成钟祥市22个湖泊的确权工作。
3、进一步压实河湖长责任,强化湖长履职,加大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力度。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全市22座湖泊划界工作已完成,界桩已栽定,相关成果已报省水利厅审查通过。
2、对全市河湖长工作进行了年度考核和评估。
3、已全面禁止湖泊水库“三网”养殖,目前未发现“三网”养殖反弹情况。
4、组建专班,对22个湖泊加大巡查力度,在2021年巡查过程中未发现投肥(粪)养殖现象。
公示期间如有发现省级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序号13)整改不到位的情况,欢迎来电、来信反映,反映问题要署名,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内容具体。公示时间: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2日。
联系人:宋晓华 电话139****9879
钟祥市水利和湖泊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