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行政监察工作立项的报告
关于2013年行政监察工作立项的报告 区政府: 2013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关键之年。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和九届区委六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有关规定,围绕本区2013年总体工作目标,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勤政廉政,确保政令畅通,保证区政府重大工程、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经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提出行政监察立项项目,具体如下: 一、对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目标是:改进工作作风、文风和会风,督促各级干部加强勤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监察重点及措施是: 1、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清理文件、简报、报刊及规范评比表彰等活动。将作风建设纳入处级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的廉政承诺内容,形成长效机制。 2、加强对我区五个严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3、加强公务用车等改革的落实和深化,从源头上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形成用制度规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4、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予以严肃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二、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目标是: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征收程序和补偿标准,依法征收、公平补偿,确保区政府今年征收目标的完成。监察重点及措施是: 1、探索运用多种载体进行结果公开,做到征收补偿结果主动、全面公开,保证征收补偿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建立与相关部门定期联系和情况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相关工作目标分解落实情况,以及工作准备、启动和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确定的目标顺利完成。 3、及时总结近几年推进区属职工征收签约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整理,同时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区属职工在征收签约工作中示范引领作用。 4、加强对《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规定程序实施房屋征收行为。重点查处违背群众意见、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违法违规强制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严重群体性事件的,坚决追究领导责任。 三、对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目标是: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形成长效机制,保障资金运行安全高效。监察重点及措施是: 1、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监管。 2、组织区民政局、人保局、财政局、审计局、残联等职能部门和各街道、镇,每季度对国家、市有关政策法规和区政府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一次自查或抽查。 3、按照制度加科技的要求,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探索减少现金发放的手段和方法,从源头上加强防控。 4、组织区特邀监察员,对社会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明查暗访。 5、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加大问责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对单一账户和公务卡推进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目标是: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监察重点及措施是: 1、配合区财政局,认真开展对全区各预算单位账户清理的核实和检查,做好账户清退纠正工作。 2、在全区所有预算单位,按要求全面推广单一账户和公务卡工作。切实提高公务卡使用率。 3、会同区财政局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4、对不按规定落实单一账户要求、不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等违纪违规行为,开展责任追究。 五、对12345服务热线处理情况开展检查。目标是: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推动政府职能和作风转变,加强勤政效能建设。监察重点及措施是: 1、对市民反映的依法属于政府职能的事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办理。 2、配合区有关部门共同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对本区承办部门的日常办理工作进行流程监控、实时监督,并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办理质量、办理效率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探索将该项工作列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公共指标。 3、组织区特邀监察员开展明查暗访。 4、结合本区相关职能部门收集的有关单位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实例、问题,认真剖析,开展警示教育,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上海市杨浦区监察局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