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东亚进修学院设立电子商务师(高级三级)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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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26日发表
杨人社〔2014〕31号 关于同意上海市东亚进修学院设立电子商务师(高级/三级)职业培训项目的批复上海市东亚进修学院:你单位提出开设电子商务师(高级/三级)职业培训项目的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上海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意你单位开设电子商务师(高级/三级)。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接受监督和管理。特此批复。 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4月15日 抄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抄送:杨浦区教育局上海市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印发 (共印6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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