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兵在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上强调
本网讯(记者童庆 见习记者金茜)7月11日,市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会,贯彻落实省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市委书记李兵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不断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总抓手,以强化责任追究为硬约束,齐抓共管,勇于担当,深入推进鄂州“一改两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市委副书记、市长叶贤林,市领导陈新林、毕华、杨军、熊明新、刘建平、陈昌宏、刘先义、姜新华、胡清芬、陈少杰、周秀华、张汉桥、程少云、汪继明、吴友安、董煜华、吴涛、邵中兴、张忠义、陈茉莲、徐虹、刘醒宇、周核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天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古峰,鄂州职业大学校长洪贞银出席会议。
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毕华通报了10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以及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典型案件。
李兵指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要结合鄂州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把主体责任抓落地、抓生根。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持续用劲发力抓落实。要抢抓鄂州转型发展新机遇,营造海晏河清好环境。要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始终高压反腐不松劲。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真懂真信真明白,真正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要真抓真管真担当,高度重视并严格履行好责任;要真严真查真问责,敢于得罪人,真正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
李兵强调,要全面把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工作重点。坚持从严治吏,落实用人责任。要严格选用标准,严守任免规程,严管厚爱干部。坚持执政为民,落实纠正责任。要推动“三严三实”下沉,推动“八项规定”落地,推动专项整治“下乡”。坚持标本兼治,落实预防责任。要开展述责评议,开好“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开展自查自纠。坚持高压反腐,落实支持责任。要支持查办案件工作,提供良好执纪条件,重视纪检队伍建设。坚持以身作则,落实管理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负首责、主责、全责,既要挂帅又要出征。
李兵要求,要不断强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纪律保证。坚持把纪律挺在管党治党的最前沿,挺在国家法律的最前面,挺在全体党员的最前面,挺在正风反腐的最前线,切实念好“明、严、执、问”四字真经,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在“明”上下功夫。明心、明规、明事,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剖析一案,教育一片。在“严”字上下功夫。严责、严督、严考,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分层分类开展“两个责任”全覆盖督导检查和“回头看”专项检查,把“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硬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在“执”上下功夫。除了坚决对问题严重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立案调查外,纪检监察部门要更多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常效化。在“问”上下功夫。突出问责重点,把握问责界限,放大问责效应,让问责形成常态、形成声势、形成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