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路段制定巡查办法保公路畅通
为及时掌握公路状况,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确保全县列养公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根据交通部(JTG H10-2009)《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县公路段制定出全县公路养护巡查办法,并下发各养护管理站遵照执行。
公路养护巡查的范围:为辖区内的列养公路,包括边沟、边坡、桥涵、路肩、路面及公路沿线交通设施。
公路养护巡查的形式:日常巡查、定期巡查、专项巡查。
日常巡查:各养护站公路养护人员每天上路对所辖养护路段实行定时、定向、定线路进行巡查一次。并把当天巡查情况记录于《公路巡查日志》,日常巡查中发现沥青路面沉陷、坑槽深度较大、影响行车安全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沉陷、错台影响行车安全;路面散落物及其它油类和化工类等玷污物;路面结冰、积水严重;边沟、排水沟、急流槽、涵洞、桥梁泄水孔堵塞;公路各类安全设施损坏影响行车安全的。必须当天及时排除,确保路面整洁、行车安全。
定期巡查:养护中心每周对全县列养公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有损坏公路路产行为的报告路政执法大队并配合处理;对各养护站的日常巡查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办,发现日常养护和巡查工作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情况,对养护站提出整改意见。
专项巡查:在发生暴风雨、冰雪等自然灾害有可能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造成较大破坏引发安全事故等特殊情况,养护中心及养护站必须及时进行巡查,发现道路严重损毁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设置警示标牌,指挥车辆分流,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险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