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机保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重大养老保险基金案件通报
2019年11月25日,县机保局召开职工会--警示教育,学习《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重大养老保险基金案件通报的通知》(川人社函【2019】668号)文件精神。
会议议程:一、夏局长讲话:根据《通报》要求,我单位及时安排警示教育,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抓好贯彻落实。
二、办公室组织学习《通报》内容
(一)关于河北省养老保险基金贪污案件的通报:
1.基本情况:待遇计发处主任科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篡改数据等贪污巨额社保基金。
2.原因分析:岗位制约缺乏;审核控制落实不到位;信息系统不完善;内控监督不到位。
3.警示:严格岗位控制;加强业务审核;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大监督力度。
(二)关于4起贪污养老保险基金案件的通报:
1.基本情况:湖南、甘肃4起社保经办机构11名工作人员贪污养老保险基金,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
2.警示:管理责任要履行到位;风险防控要全面彻底;信息管理要完善优化;风险教育要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