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沧江南路为限货路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经高明区人民政府同意,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决定从2018年2月1日起,对沧江南路(高明大道至碧桂路段)实施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2018年2月1日起,对沧江南路(高明大道至碧桂路段)实施全天24小时禁止大型货车、专项作业车通行。本文中提到的大型货车是指中型或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全挂牵引车。
二、本通告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违反本通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相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保障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特此通告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