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技术改造相关专项结余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促局: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技术改造相关专项结余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6〕32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并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式
重点支持符合省新一轮技术改造投资方向,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好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扶持方式为贷款贴息、事后奖补(设备更新)和股权投资,优先考虑贷款贴息方式。
二、申报条件
贷款贴息和事后奖补(设备更新)请按照相关工作指引(详见粤经信技改〔2016〕327 号文)开展实施,股权投资参照粤经信技改〔2016〕220 号文和佛经信[2016]277号文要求开展实施。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发动辖区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申报,并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中小企业科。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纸质申报材料一式8份(含镇街留底的一份),各镇街经促局加具意见并盖章;
2、申报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一份)。
***1:2015 年技术改造相关专项结余资金(第二批)项目申请材料要求.doc
***2:2015 年技术改造相关专项结余资金(第二批)项目申请报告封面.doc
***3:项目申请表.xls
***4:要件审查表(贷款贴息).xls
***5:项目借款明细表.xls
***6:要件审查表(设备更新).xls
***7:项目设备购置明细表.xls
***8:项目真实性说明.doc
***9:2015 年技术改造相关专项结余资金(第二批)项目汇总表.xls
***10: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5年技术改造相关专项结余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6]327 ).pdf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
2016年11月17日
(联系人:杨燕婷,88885566;邮箱:gmzxq1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