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四期二区美的鹭湖幼儿园防汛管理用房(5800)建设工程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20〕360号
关于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四期二区、美的鹭湖幼儿园、防汛管理用房(5-800)建设工程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大沙水库旁的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四期二区、美的鹭湖幼儿园、防汛管理用房(5-800)建设工程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皇朝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皇朝·比华利商住小区四期二区、美的鹭湖幼儿园、防汛管理用房(5-800)
三、项目情况
总平面
1.调整四期二区布局,区内道路调整;
2.五期四区调整防汛管理用房5-800建筑轮廓;
3.调整九期一区美的鹭湖幼儿园轮廓及区内布局;
4.九期二区取消两座K型住宅;
5.九期三区取消部分硬质铺地;
6.九期四区调整非机动车停车区位置;
7.500亩旅游用地在保持面积不变情况下调整位置;
8.因上述调整,总平面部分经济指标调整。
四期二区:
1.Kb型多层住宅(4-428~4-435)总建筑面积1059.62平方米,总计容面积1059.62平方米,总基底面积359.32平方米。
美的鹭湖幼儿园:
1.总建筑面积5194.35平方米,总计容面积5131.09平方米,总基底面积2057.04平方米。
防汛管理用房:
1.防汛管理用房(5-800)总建筑面积165.06平方米,总计容面积165.06平方米,总基底面积80.92平方米。(详见附图)
四、公示时间:2020年7月3日—2020年7月14日
五、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六、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2088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0年7月3日
***:***(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