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安监〔2012〕122号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
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分局:
佛山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已经建立并开始实施,前段时间市局也组织各分局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根据市安监局《关于深入推进佛山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佛安监函〔2011〕7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工作是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也是安全监管形势所趋。各分局一定要提高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自报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领导要亲自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层层落实责任,抓好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学习,督促落实。各分局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系统使用手册,熟悉和掌握系统的操作和使用。并将《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相关企业,加强对隐患排查自查自报工作意义的宣传,指导和督促企业积极使用系统。
三、明确重点,提高质量。要求冶金、有色、陶瓷等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和危化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今年内按照规定和要求在系统中录入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对企业录入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发现录入质量不高的,要督促企业按照要求重新录入。
***:1.《关于深入推进佛山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佛安监函〔2011〕70号)
2.佛山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使用说明
佛山市禅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11月26日
佛山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系统使用说明.doc
关于深入推进佛山市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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