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瑞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瑞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11座10楼张槎环境监测所,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0757-82108721、82212110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佛山市瑞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佛山市瑞淇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张槎海口变电站、西南边海三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开发区厂房3座5号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50m2,总投资10万元,主要进行除尘、降尘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空间温度、湿度控制设备的制造加工,预计年产除尘器5套、脱硫脱硝除尘器3套、降温机5套、扫地车2台。项目不设电镀、喷涂、喷漆等表面处理工序,项目设备均以电为能源,不设备用发电机。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固体废物:经“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后,可将固废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噪声:使用低噪声型设备;严格控制生产时间;加强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的故障噪声产生;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加强厂房的密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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