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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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8日发表
根据财政部取消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精神,我司自成立以来,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承担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已纳入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
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我司自2011年8月后已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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