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佛山市禅城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5月20日发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11〕25号)、《广东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佛山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直接负责调查处理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举报案件。

第三条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全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工作,负责区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的审核、奖金管理、奖金发放及信息发布等工作。

区食品安全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受理、查处食品安全案件举报线索并提出举报奖励意见。

第四条  区政府设立区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

举报奖励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列支,实行按年度预拨,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举报受理与核查

第五条  区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应当设立或明确食品安全举报受理工作机构,配备相应的专(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食品安全举报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本部门受理食品安全举报的电话、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举报处理程序以及查询方式等。

第六条  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食品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一)来访举报;

(二)电话、电子邮件或传真举报;

(三)信函举报;

(四)其他方式举报。

第七条  区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对举报内容进行登记,形成举报受理记录。对举报内容涉及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依法组织核实查处,并及时答复举报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举报,应及时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办理。

第八条  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或泄露举报人的有关信息,违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奖励条件

第九条  举报人获得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违法案件发生在本区行政区域内;

(二)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人;

(三)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

(四)举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

第十条  举报以下食品违法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属于奖励范围:

(一)生产制售含有违禁成份的农药、兽药、饲料等食用农产品投入品,或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

(二)使用非食用性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生产、加工食品,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

(三)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或者向禽畜及禽畜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

(四)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肉类及肉类制品的;

(五)生产、加工、销售变质、过期、混有异物、掺假掺杂伪劣食品的;

(六)生产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厂名、厂址或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的,伪造产地或者伪造厂名、厂址、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仿冒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者冒用食品生产许可标志或者其他产品标志生产经营食品的;

(七)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

(八)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生产食品添加剂的;

(九)生产、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

(十)未经正常检验检疫非法进出口食品的,销售应当检验检疫却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境外进口食品的;

(十一)其他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举报上述所列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十一条  同一案件被多次举报内容相同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但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案件有直接作用的也可酌情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  对两人(含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一个案件进行奖励。

第十三条  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的案件,在结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如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也应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新闻媒体在公开披露食品违法案件前主动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或其他有关部门协作,提供案件线索或者协助调查处理,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本办法予以奖励。

第十五条  区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受理查处的举报符合《佛山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予以奖励)申报予以奖励。

第十六条  以下举报情况不适用本办法:

(一)与食品安全工作有关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举报; 

(二)有证据证明该举报是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工作人员授意他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的举报; 

(三)假冒伪劣产品的被假冒方或其代表、委托人的举报;

(四)举报人根据有关规定已获得举报奖励的。

第四章  奖励标准

第十七条  根据举报提供的证据与事实相符合的程度,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举报:详细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食品安全事故线索及相关证据,协助现场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完全相符。

二级举报:提供被举报人或单位的违法事实、食品安全事故及隐患线索和部分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

三级举报:提供食品安全违法案件、食品安全事故及隐患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基本相符。 

第十八条  依据举报级别,奖励额度分别按案件罚没款入库金额的6%、4%、2%计算,最低不低于500元,最高奖不超过10万元。没有罚没款入库的,根据提供线索的价值,给予500-1000元奖励。

对第十条第八项的举报奖励额度按案件罚没款金额的2%计算,奖励金额最低不低于500元,最高奖不超过10万元;没有罚没款入库的,根据其情节的严重性,给予100-500元奖励。

最终判定为食品刑事犯罪的举报案件,按照以上规定计算的奖励金低于1万元或没有罚没款入库的,给予1万元奖励。

第十九条  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地沟油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的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举报人员,予以查实的,奖励金额可以根据第十八条规定的标准适当上浮1%-2%。

第五章  奖励程序

第二十条  对举报人的奖励,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区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在受理举报后,应当告知举报人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的相关规定以及领取举报奖励的要求和程序。

(二)区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应当自举报案件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且执行完毕或者刑事判决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事实、举报级别、奖励标准和拟奖励金额予以认定,填写《佛山市禅城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审批表》(详见***),提出奖励建议,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举报受理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刑事判决书、罚没款缴款凭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三)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定并回复。经审核批准的,由申报单位指定专人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奖励金,核实后发放给举报人。

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领取奖励金,如举报人因故不能现场领取奖金,需委托他人代领的,应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逾期不申领的,视为放弃权利。

(四)申报单位应在奖励金兑现后10个工作日内将《佛山市禅城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发放回执单》报送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对弃领的,申报单位应当在领取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举报奖金返还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举报人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区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举报材料,冒领举报奖励的;

(二)对举报事项未核实查办的;

(三)泄露举报人姓名、举报内容及相关信息的;

(四)向被举报人透露相关信息,帮助其逃避查处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1

佛山市禅城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审批表

申报单位(盖章):                                 编号:       

举报人姓名

举报时间

举报人单位及联系方式

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刑事判决书编号

举报事实

办案单位意见(含举报级别、标准、拟奖励金额)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初审意见(盖章)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意见

备   注

说明:编号由单位简称+年份+流水号组成,如:区工商局2012-1。

***2

佛山市禅城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发放回执单

举报人签收:

    举报人           于      年     月     日领取全部举报奖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特此证明。

                                                       领取人(签名):

申领单位发放情况: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佛山市禅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说明:1.“举报人签收”栏由领取奖金的人填写;

2.“申领单位发放情况”栏由申领单位填写,对举报奖金是否发放予以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3.“佛山市禅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栏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申报单位将举报奖金返还时填写确认;

4. 本回执一式二份,一份由申报单位留存,一份交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4 05:27:49重新编辑
深圳福永镇新和新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凤凰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宝安大道旁塘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宝祥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白石下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高新技术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107国道东侧(兴益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桥头万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海科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下十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和平莱福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建安路安浩瑞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新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富桥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富桥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新和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天汇工业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国际机场骏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新和村同福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白石厦东区农电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峻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镇塘尾富源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翠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华伦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福永新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鞍山市人大代表海城团第二组调研西柳市场集群发展
  2. 腾鳌温泉街道现场督导检查做好防控工作
  3. 美国确诊超191万例中国以外确诊病例超过657万例
  4. 岫岩县石庙子政府车辆拍卖公告
  5. 我县召开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
  6. 关于董媛媛坐落阜昌办事处宏明社区玉园小区A2号楼东4单元3层中的登记公告
  7. 综合执法中心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攻坚行动
  8. 关于白俊英丛帅坐落龙潭镇张家堡村张东组的登记公告
  9. 岫岩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局2018年4月行政执法检查报告
  10. 岫岩县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公示
  11. 市安委会开展专项督察检查
  12. 供电公司全力做好台风应对工作
  13. 我市召开2015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安排会议
  14. 疫情最前沿——饮食检测防护这样做最有效
  15. 偏岭镇吹响春季征兵号角
  16. 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17. 德国客商来我市考察
  18. 杨家堡镇四到位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9. 海城市市委书记孙巨先检查防汛抗旱工作
  20. 全民总动员打赢环境卫生大整治战役
  21. 河北省邢台市平乡县党政考察团来海
  22. 我市召开八里河沿线镇村环境综合整治会议
  23. 农业农村发展中心举办全县水稻机械化插秧现场会
  24. 各地立即纠正不合理限制不同风险地区人员有序流动最新通知
  25. 岫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0年秋季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6. 我市召开创城工作推进会
  27. 当改革开放排头兵做创新发展先行者
  28. 哨子河乡特色农业经济成农民增收致富助推器
  29. 县招商局组织开展统一思想认识做好本职工作大讨论
  30. 关于唐中久吴淑娜坐落三家子镇东广峪村东山组的登记公告
  31. 海城市政府召开五道河综合整治工作调度会
  32. 岫岩满族自治县本达铁矿有限公司铁矿40万ta开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告
  33. 岫岩县朝阳镇大岭村葛藤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冷棚冷库及菌棒加工生产线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34. 杨家堡镇五强化五解决转作风提效能
  35. 县水利局积极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
  36.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邓延发参加201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2014年重点工作汇报会
  37. 关于王文显坐落哈达碑镇谢家堡村谢家堡组的登记公告
  38. 关于清理执行淘汰类差别电价企业有关问题的公告
  39. 三家子镇贯彻落实全县软环境建设工作会议精神
  40. 岫岩满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41. 岫岩满族自治县洋河镇政府电力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42. 2021年2月24日0时至24时辽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43. 岫岩满族自治县雅河办事处暖棚建设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44. 岫岩县兴隆街道办事处壮大村集体经济温室大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45. 鞍山海关关长王立君来海调研
  46. 海城市跨入2013年度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前十
  47. 红旗乡严把四关扎实做好党委换届筹备工作
  48. 关于沈妍坐落大营子镇大营子村河沿组的登记公告
  49. 2020年12月16日0时至24时辽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50. 我市组织收听收看二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51. 关于张相忠坐落哨子河乡振江村上坡东组的登记公告
  52. 关于杨学松坐落阜昌办事处双眼井社区国税局南侧房产公房的登记公告
  53. 开展新一轮景区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54. 我县开展脱贫质量回头看
  55. 营造风清气正从政环境引领带动优化营商环境
  56. 新甸镇开展529计生协会宣传活动
  57.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公示
  58. 雅河办事处把春风行动落到实处
  59. 关于丁志坐落阜昌办事处双眼井社区吉庆小区13号楼东2单元2层东侧的登记公告
  60. 卫生健康局开展医疗卫生服务
  61. 年产400吨软枣猕猴桃冻干产品深加工项目
  62. 市委书记孙巨先到腾鳌经济开发区调研
  63. 红旗营子乡贯彻落实三议三公开
  64.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12 01:15:48
  65. 县总工会基层工会主席工作会议召开
  66. 副市级干部王磊对进一步巩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67. 哨子河乡志愿者为疫情防控贡献青春力量
  68. 春节送温暖孤寡燃希望
  69. 省商务厅副厅长曾晓非来海调研
  70. 哨子河乡多项举措扶持柞蚕产业健康发展
  71. 海城市河滨公园再添新景木栈道惊艳亮相
  72. 县教育局召开普九验收动员会
  73. 让文化在群众心中扎根
  74. 岫岩满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75. 2020年6月8日0时至24时辽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76. 县城建局多措施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77.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6-01 18:58:50
  78. 牧牛镇举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
  79. 兴隆办事处积极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
  80. 关于陈宝清李坤坐落朝阳镇荒地村荒沟里组的登记公告
  81. 市政府召开八届五次政府常务会议
  82. 偏岭镇采取措施优化农村人才结构
  83. 海城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84. 全省拟招聘2104名特岗教师
  85. 在县委十三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县经济工作分析会议上的讲话
  86. 清凉山镇多措并举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87. 兴隆经济区多种形式庆祝八一建军节
  88. 龙潭镇司法所以人为本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89. 岫岩县小黄河高中段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90. 县质监局加强食品生产监管工作
  91.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邓延发到王石马风镇调研
  92. 阜昌办事处召开防御台风烟花安排部署工作会议
  93. 关于孟庆儒于慧坐落阜昌办事处宏明社区翡翠明珠二期5号楼东4单元5层西侧的登记公告
  94. 鞍山市镁砂行业环境治理专项行动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95. 明确重点真抓实干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而努力奋斗
  96. 哨子河乡举办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班
  97. 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街道办事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98. 2021年8月9日0时至24时辽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99. 红旗乡扎实开展国防教育活动
  100. 杨家堡镇扎实推进为民承办的好事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