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法院公开选任35名人民陪审员
有意者可于本月31日前报名参加 |
记者李祥锐报道:记者昨日从高明区委组织部网站获悉,高明区法院正面向社会公开选任35名人民陪审员,有意者可于本月31日前报名参加。 根据网站贴出的公告,参选人民陪审员的公民,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23周岁,品行良好,为人公道正派且身体健康。文化程度方面,参选者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较大、群众威望较高的公民可适当放宽。此外,法院、检察院等构成回避的公职人员、执业律师以及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个人,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符合上述条件而又有意参选的公民,可由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区法院推荐;也可以本人自行向高明区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收到人选推荐表和自荐申请表后,区法院将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对参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和任命,本届人民陪审员任期5年。 法院提醒,公民自行参选时,须提前备好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并到组织部网站、打印、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或者《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一式两份,寄到高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