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潮南区财政局部门决算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财政、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政策、规划、管理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2)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建议,执行中央与地方、省与市、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拟订和执行区对镇级的财政体制和分配政策。
(3)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级和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区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4)制定全区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
(5)负责区级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拟订***管理制度,监管***市场,按规定管理***资金;管理政府债务、政府主权外债业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财政票据,监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使用,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6)组织制定本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负责区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监管区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7)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等国有资产监管;组织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负责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及公共资源统计分析评价工作。
(8)负责各项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重要物资储备的财政政策,拟订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制度、企业财务制度和农村财务制度。
(9)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总量研究,组织调度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参与审核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承担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对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管,负责制定代建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监督检查财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处理、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
(11)管理全区会计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依法监管外国及港澳台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区境内的有关业务。
(12)管理资产评估行业,指导和监督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的业务,办理监管范围内涉及国有产权权益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和核准。
(13)制订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财政宣传和信息工作。
(14)对区政府投资项目及其形成资产预算资金的安排、拨付、监督和管理,代表区政府行使资产运营、收益分配等出资者权益;贯彻执行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区公共资源盘活运营政策规定;协调、联络、监督区级公共资源盘活运营工作;负责公共资源盘活运营所取得收入的监缴。
(15)管理、监督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拟订我区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办法,承担全区统一电子政府采购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16)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区人民政府授权管理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1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
财政局机关内设11个股(室)及一个直属行政机构。分别是:人事秘书股、预算股(国库股、绩效评价股)、综合股、文教行政股(采购管理办公室)、农业股(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经济建设股、会计股、法规稽查股、社会保障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外经金融工贸股)、农村财务管理股。
下辖3个股级事业单位。分别是:区工程预决算审核中心、区会计人才培训中心、潮南区政府公物仓。
(二)人员构成情况
1.潮南区财政局编制60名,其中行政编制35名(含参公事业单位8名)、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22名。
2.潮南区财政局在职人数58名,其中行政人数30名(含参公事业单位5名)、工勤人数5名、事业人数23名;退休人员8名。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1149.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9.69万元,其他收入19.4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支出决算1243.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243.46万元。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78.81万元,占3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2.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6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1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739.96万元,占61%,主要支出项目有工资福利支出16.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7.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21.5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6.5万元,比上年减8.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公车改革的政策出台后,车辆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数为0个、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0。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万元,比上年减8.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公车改革的政策出台后,车辆减少。主要包括:(1)报废1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 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6.5万元,平均每辆0.9万元。
3.公务接待批次0批,人数0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