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水务行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系统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水务管理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共3家基层单位。系统行政编制总数20人,实有在编人数17人;事业编制总数35人,实有在编人数29人;退休10人;具体如下:
1.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本级行政编制总数20人,实有在编人数17人;退休2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辆。
2.深圳市大鹏新区水务管理中心事业编制总数27人,实有在编人数21人;退休8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
3.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事业编制总数8人,实有在编人数8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
三、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2019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组织做好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推进新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组织做好治污保洁、污染减排工作,推进环境监测等工作;推进“河长制”工作;做好水污染治理等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宜居、宜商、宜游”的生态环境。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部门预算收入14,568.16万元,比2018年增加1,116.14万元,增长8.3%,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4,568.16万元。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部门预算支出14,568.16万元,比2018年增加1,116.14万元,增长8.3%。其中:人员支出1,751.696万元、公用支出228.57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7316万元、项目支出12,468.16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增加大鹏水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项目;2.增加大鹏新区水务行业管理技术服务项目;3.增加湖长制“一湖一策”及小微水体“一点一策”方案编制项目;4.增加次干道井盖采购项目;5.增加大鹏新区水利行业三大隐患专项排查项目;6.增加大鹏新区生态产业化研究项目;7.增加大鹏新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果制度化研究项目;8.增加大鹏新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9.增加大鹏新区地面坍塌防治及监测项目;10.增加重点河流水质等项目的监测。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预算14,568.1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751.696万元、公用支出228.5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7316万元、项目支出12,468.16万元。
(一)人员支出1,751.696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28.572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仅为按照定额计算部分)。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9.731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计生奖等。
(四)项目支出12,468.1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管理事务1,606.8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三防用车配备购置经费,绩效考核,购买服务经费,前期费,党建经费,综合管理工作经费,预算准备金,公务接待费。
2.财政专项资金18万元,主要用于:扶贫资金。
3.生态规划501.61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产业化研究项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果制度化研究项目等环境规划工作经费。
4.生态文明建设418.38万元,主要用于:土壤环境质量详查等项目经费。
5.环境监测与信息612.79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工作等项目经费。
6.水资源管理与保护6,588.38万元,主要用于:河道管养保洁服务,市政管网和泵站运营,城中村管网和泵站运营等水务管理项目经费。
7.水务管理1,299.20万元,主要用于:海绵城市系统化实施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等水务综合管理项目经费。
8.政府投资项目568.16万元,主要用于:大鹏新区社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四期),径心水库供电完善工程,大鹏新区社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五期),大鹏新区社区给水管网改造工程(二、三期),大鹏新区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系统项目(一期)。
9.三防事务854.83万元,主要用于:水库河道监控视频服务,地面坍塌防治等三防管理项目经费。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共计17.76万元,其中包括2019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7.76万元和2019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0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8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和2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6.75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85.7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大鹏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我局2019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数1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省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的考察。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106.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数80.7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80.7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1辆三防指挥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数2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5万元,主要用于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4辆公务用车及1辆三防指挥车的日常维护、燃料费及保险费。
第六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共1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共有3个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执行时需在年中(7月底前)编报绩效监控情况,并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八部分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本级、深圳市大鹏新区水务管理中心、深圳市大鹏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共3家基层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8.572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1824万元,增长3.24%。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购入车辆的费用,人员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其他
2019年深圳市大鹏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