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大鹏新区实施〈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细则意见的通知
为落实强区放权,推动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我局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深府〔2016〕8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区实际,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大鹏新区实施〈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细则》,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见反馈途径
联系电话:0755-28333493
联系人:陈晓旭
传真:0755-28333034
通信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4205室
二、意见反馈时间
2017年4月13日至2017年4月27日。欢迎社会各界对《深圳市大鹏新区实施〈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细则》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深圳市大鹏新区实施〈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试行)〉细则
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