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办事处安监办: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安〔2015〕19号)文件要求,我局定于即日起至11月底,集中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辖区内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情况;
(二)班组长及新入职员工安全培训工作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确保班组长、新工人、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将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总体部署,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落实培训责任;安全生产培训经费投入是否有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各办事处安监办要把企业安全培训工作作为日常执法检查重要内容,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执法检查力度;
(二)请各办事处安监办于11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大鹏新区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大鹏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