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相关部门认真实施一产上水平战略
自治区党委七届四次全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西藏实际,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西藏农村改革发展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会议提出,推进“一产上水平”,根本目的就是要建设现代农牧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关键就是要不断提高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为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西藏相关部门立即行动起来,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一产上水平”,推动西藏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积极理思路,定措施。
西藏80%以上的人口在农牧区,农牧业在西藏产业结构中的比重很大。实现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全面提高农牧民群众生活水平,大力推进“一产上水平”至关重要,是西藏实现农牧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西藏能否顺利完成“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和走中国特色、西藏特点发展路子的基础和关键。
思想认识上得到了高度重视,行动上更是关键。自治区财政厅提出,一是要加快村级组织活动建设进度,帮助改善村(居)委会基础设施条件,确保每个村(居)委会都有一个家。今年,在自治区已经安排2000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基础设施综合配套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新增2158个村级组织综合活动场所项目建设。二是要及时落实农牧民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008年自治区计划完成5.2万户建设任务,补助资金67675.7万元。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农牧业特色产业的投入力度,建立“责权利”相一致的责任机制。今年增加2000万元农牧业特色产业劳动力转移资金,目前,项目和资金已经全部落实到位。同时,做好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和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健全农村综合服务体系。
人行拉萨中心支行根据人民银行职能要求,充分利用各项金融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农村发展改革。一是充分发挥农业银行西藏分行支持“三农”的主力军作用。根据总行的统一部署,逐步扩大邮政储蓄银行西藏分行的经营范围,积极探索建立适合西藏实际的农牧区金融组织形式,拓展农牧区融资渠道,支持建立专门为农牧区融资服务的担保公司,搭建融资平台,进一步发展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二是切实做好金融服务工作,畅通结算渠道,指导有关商业银行机构不断提高县以下网点的金融电子化水平,推广运用非现金结算工具。三是积极督促商业银行完善符合西藏实际的信贷管理机制。创新信贷品种,继续坚持以推进信用乡镇评级建设为载体的小额信用贷款模式,探索农牧区耕地、草场、林场等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新模式。积极指导商业银行做好扶贫贴息贷款发放工作。四是积极协助召开好金融服务“三农”工作会议,指导有关商业银行出台支农惠农的金融政策和措施,为支持西藏农牧区发展改革作出应有的贡献。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找准完善机制体制的方向,下决心调整业务格局,扩大对基层赋权,修订项目申报标准和机制,推行绩效评估,加大资金整合,促进招商引资、竞争立项和运用贷款进行建设,提高资金项目管理水平。同时要求做到“三促进”:促进扶贫开发优先瞄准最困难的群体,优先解决贫困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促进农业综合开发更加专注科技应用、结构调整和产出效益,提高资金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树立服务一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建设和谐机关。
西藏电力局、电力有限公司结合西藏新农村建设,在西藏“户户通电”工程、定点扶贫等方面,认真落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今后,西藏电力局、电力有限公司将着力解决好西藏32个县、市(区)的无电户通电问题,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农牧区的千家万户,使覆盖范围内的30多万户、140多万人用上安全、可靠、放心的电,确保2010年西藏主电网覆盖下的32县基本实现“户户通电”,从而更大程度地改善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有力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六项举措促进西藏农牧业健康发展、提高农牧产品出口、增加农牧民收入。 一是进一步提升服务“三农”服务水平。派出调研组深入西藏农产品生产基地,根据农牧民的需求,开展质量管理、技术标准、认证认可、产品检测等检验检疫专项服务。二是全力支持西藏特色产品出口。积极协商争取与大蒜、松茸等出口商品产地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西藏核桃油、红景天等产品实现出口,帮助企业出口上规模、增效益。三是减免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对出口活畜全额免收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检验检疫费。四是积极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放宽直通条件,使西藏地区更多的出口农牧产品能减少环节,享受便利。 五是积极推进认证认可工作。力争在3年内使西藏能有5家农产品生产基地获得HACC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六是免费开展检测人员培训和技术咨询。积极开展对农产品出口企业实验室的技术扶持工作,免费为企业培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检测人员,免费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