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儿童福利院新址选定设计标准20年不落后
目前的西藏儿童福利院不能满足实际需求,2008年2月,拉萨市人民政府批复,在娘热北路划拨86亩(57333平方米)土地用于新建西藏儿童福利院。该项目计划于2009年开工,2010年投入使用。新建的儿童福利院交通便利,建筑面积11950平方米,建设资金2985万元,总床位300张。据了解,新福利院设计标准20年都不会落后。
现状 基础设施不能满足需求
截至2007年底,我区共有孤残儿童5073人,集中收养的比例只占9.8%,大部分孤残儿童仍散居在各地。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我区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同国内发达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据了解,始建于1999年的西藏儿童福利院,占地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761平方米,是国家民政部的援藏建设项目,也是我区修建的第一所集中收养孤儿的福利院。该院现有的基础设施在科学配置和功能上已不能满足孤残儿童健康成长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儿童福利院中的男女生混住,许多孤残儿童已进入青春期,既不便于管理,也不利于成长;儿童福利院缺少必要的活动场所、特殊教育场所、康复训练场所;地点位于拉鲁湿地缓冲区,在院内改扩建儿童福利基础设施不利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与建设,迁址需求非常迫切。
新福利院 设计更加人性化
新建的西藏儿童福利院主要由儿童活动中心区、康复中心区、后勤保障中心区、儿童生活区、教职工生活区等组成。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物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相关抗震、防雷电标准和《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实施设计,耐火等级不低于国家二级标准。
人性化的设计,使主体建筑的立面造型、色调符合儿童个性和心理需求,布局设计达到使孤残儿童感到亲切、安全、可信赖的效果。公共区域设置明显标志,便于寻找和识别。
给水采用市政供水管网的低压制系统,院内给水管道采用环状加枝状布置,采用节水型设备,分为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消防设施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生活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室外设排雨水暗管,排入市政排雨水系统。
据了解,这种现代化的设计标准20年都不会落后。
意义 缓解集中收养压力
该项目建成后,将可以为孤残儿童提供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生活、学习、康复场所,有效缓解我区孤残儿童集中收养的压力,对于进一步完善西藏儿童福利机构设施,推动我区儿童福利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西藏社会稳定,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