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委开展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调研
为筹备国资系统首次监事会工作会议,3月中旬,区国资委对天路集团等11户设置监事会机构的国有企业进行了专项调研,其中区管一级企业7家。
从调研结果看,各企业在思想认识上和组织形式上能够把建立健全监事会机构、配齐人员、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作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法定监督职责,监事会发挥了一定作用。如通过列席会议,监督决策过程是否合规;就上市公司公告,发表监事会意见;个别企业监事会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矿业发展股份监事会配合审计法务部对子公司内控体系进行了专项检查,汽工贸监事会会同资财部对子公司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了内部审计,对加强企业管理起到了一定作用。
调研发现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专业人才匮乏且多为兼职。11户企业中有监事会成员39名,其中具有财务、会计、审计、法律专业背景的仅有13人。39人大部分为兼职,监事会主席多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任,监事由党务、纪检、工会人员兼任。由于本职工作繁重,精力有限,召开一次人员齐整的监事会会议都较难。人才匮乏、兼职较多成为制约监事会发挥独立监督作用的瓶颈。二是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大多数监事会工作停留在列席会议、发表同意意见层面,采取听和看的监督方式,质询较少,多数是扮演审计、纪检等部门的辅助角色,主动履行独立监督职责有限。三是工作制度不完善。受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尽完善大环境影响,公司章程对监事会的规定过于笼统,没有监事会成员的准入标准,行使职权缺乏制度保障,工作缺乏激励机制,对监事会怠于履职、不作为、渎职等缺乏规定,未制定相关监督检查及日常工作制度。
根据我区立法计划,《西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将于今年下半年颁布实施,配套的《西藏自治区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也将出台,向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有望将试行,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促进国有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将提上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