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水务局持续严查茅洲河流域在建项目偷排黄泥水行为
10月12日,为落实《关于加强茅洲河流域光明片区水土保持工作的督办函》工作要求和区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光明区水务局防灾和水土保持科立即梳理茅洲河干流及一级支流流域内在建项目,发现61宗项目存在水土流失及排黄泥水隐患,并制定专项检查方案。
光明区水务局防灾和水土保持科、排水管理科、执法大队联合区住建局组成检查组,继续对东坑水、木墩河流域6宗基坑施工阶段项目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4宗项目存在问题:
一、大丰安片区城市更新项目05地块、深圳实验光明学校2宗项目检查发现均未办理建筑工程城市排水许可,项目区黄泥水未经沉沙直接排入雨水管网。检查人员已现场立即制止偷排黄泥水行为,督促施工单位在排水口设置三级沉沙池,并对偷排行为进行执法查处。
二、光明A511-0037宗地项目检查未发现偷排黄泥水行为,但项目尚未办理建筑工程城市排水许可,西侧排水口未经过沉沙措施直接接入雨水管网,车辆出入口洗车配套沉沙池存在淤积,管护不到位。检查人员已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对沉沙池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管护工作,严格落实排水口的沉沙工作,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将整改情况反馈我局。
三、光明集团5297名光明农场职工诉地项目检查未发现偷排黄泥水行为,但项目尚未办理建筑工程城市排水许可,排水直接抽入河道内。检查人员现场已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排水口沉沙措施,禁止直接抽排,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将整改情况反馈光明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