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请与发放工作的通知
公明办事处,各幼儿园:
根据《深圳市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实施办法》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请与发放工作的通知》(深教[2017]414号)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请与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本学年在岗且持证的园长、教师、保育员、信息管理员、保健医生和安全主任,学年结束前离职的不予发放本学年从教津贴。
二、从教年限的计算
连续从教年限2017-2018学年计算至2018年8月底,即至2018年8月底连续在光明新区从教满1年,可申请2017-2018学年长期从教津贴(合计12个月)。
三、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
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如在户籍所在地参加的,在深圳未参加的,需由本人向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并提供在原籍购买证明。已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视为已参加了社会保险。
四、关于责任事故及无违法行为
在申报之日前一年内无责任事故以及无违法行为,由所在幼儿园出具相关情况报告。
五、2017年春季学期人员的认定
2017年春季学期,经文体教育局审核、公示、发放,2017-2018学年仍在岗的人员,认定为符合条件。
六、关于材料报送的要求
(一)网上申报
1.各幼儿园组织所有教职工在“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zeb.sz.gov.cn/)然后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或确认本人相关信息,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填报并提交申请。
2.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录入信息后点击[申请津贴]按钮提交申请。幼儿园需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网上初审。
(二)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17年春季学期审核通过的无需再提交申请材料,将时间顺延后与本学期通过审核的人员一并公示
特别说明:1.区内流动的保教人员(已享受津贴的)无需再次报送申请材料,现申报的幼儿园公示表备注一栏填报原申报幼儿园名称即可。2.信息管理员变更职务人员,需再次提交申请材料审核,否则不予续领津贴。
2.2017-2018学年符合条件新申报的
(1)《光明新区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审核表》。
(2)提供其任职岗位所需的各种资格证书及证明,包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保育员需持有市、区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保障等部门认可的岗位培训证;保健人员需具有卫生部门组织的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上岗培训合格证明;信息管理员及安全主任的相关证明材料。特别说明:信息管理员须备案一年以上(含一年)方可申请津贴。
(3)在我市幼儿园连续从教期间与我市幼儿园签定的《聘用合同》。
(4)在我市社保部门打印并盖章的在我市幼儿园连续任职期间的“参加社会保险清单”,如政策允许可以不参加社保或不在我市参加社保的,需要提供身份证、参保地社保部门打印的盖章的缴费清单、社保卡(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5)深圳户籍保教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深户籍保教人员提供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复印件。
特别说明:未办理居住证给予一年缓冲期,从2018-2019学年开始严格执行,本学年不做为申请津贴必要条件。
以上材料除《光明新区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审核表》需交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需由幼儿园验原件,在复印件上出具意见“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幼儿园公章,最后将所有加盖幼儿园公章的复印件扫描按个人打包发送至qq邮箱1619747342。
3.幼儿园需提交的材料
(1)《2017-2018学年光明新区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公示表》(提交电子表格和加盖幼儿园公章的扫描件)。
(2)根据公示情况,撰写公示情况报告,报文体教育局教育科(其中:公明机关幼儿园先报办事处主管部门初审,公示后无异议报新区文体教育局),并与《2017-2018学年光明新区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审核公示表》统一上报(提交电子表格和加盖幼儿园公章的扫描件)。
(3)提供1份1年内所有教职工无责任事故以及无违法行为的情况报告(提交加盖幼儿园公章的扫描件)。
七、关于申报审核的程序
1.符合资格的属本学期新申请的保教人员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向现任教幼儿园提出网上申请。
2.幼儿园对申报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保教人员名单(含2017年春季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2017-2018学年光明新区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公示表》格式,在园内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应组织检查,核查无误后,连同相关材料上报文体教育局审核(其中:公明机关幼儿园先报办事处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对通过初审的保教人员名单在办事处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应组织检查,核查无误后,连同相关材料上报新区文体教育局审核)。
3.文体教育局教育科组织审核,对通过审核的保教人员名单在“光明教育服务在线”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组织核查,核查属实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公示无异议的或核查不属实的,将报文体教育局局长办公会会议审议,审核通过后报新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经费。
八、时间安排
1.网上申请(教职工填报信息):9月25日上午9点开始,10月20日下午18点结束。
2.2018年春季开学10个工作日内,幼儿园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及公示(公明机关幼儿园报办事处审核及公示),公示后将相关材料(扫描件+纸质件)报送至文体教育局。
3.5月15日前,文体教育局审核、公示、上局长办公会审定。
4.5月30日前,由文体教育局报新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2017-2018学年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经费。
九、注意事项
1.各幼儿园需由园长统筹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幼儿园所有教职工均需登录“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本人信息,幼儿园需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协助。
3.各幼儿园要重视并做好组织申报从教津贴申报工作,逾时申请视为弃权申请。
4.各园需向申请从教津贴保教人员解释清楚从2017年秋季学期开始,按学年发放津贴,学年结束前离职的不予发放。
5.从2017-2018学年开始,幼儿园应以转账的方式将津贴转至各享受津贴人员账户上。津贴发放后,幼儿园须打印转账凭证进行存档,并上交一份至文体教育局留存。
***1:光明新区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审核表.doc
***2:2017-2018学年光明新区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公示表.xls
***3: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幼儿园保教人员长期从教津贴申请与发放工作的通知(深教〔2017〕414号).pdf
光明新区文体教育局
2017年9月29日
(联系人:黄飞燕,联系电话:23416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