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岸新城新溪片区B组团B05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局部调整事项征询意见公示
根据《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市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和容积率规划管理办法》、《汕头市新型产业用地(M0)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东海岸新城新溪片区B组团B05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性质局部调整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用地位置: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溪片区。
原规划用地性质: 局部调整地块一为T23对外交通用地、U21公共交通用地、S3停车场用地;局部调整地块二为C25旅馆业用地。
拟调整内容:调整B05地块内局部用地,地块编码暂定为B05(之一),净用地面积为46230.38平方米;地块编码暂定为B05(之二),净用地面积为114488.79平方米。用地性质拟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3.0≤容积率≤3.5,30%≤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180米。具体用地位置见附图。
公示日期: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9日。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规划与建设局(汕头市龙湖区中山东路168号国瑞信息大厦2楼)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依照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8488309 监督电话:88488308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溪片区B组团B05地块建设用地性质局部调整方案.jpg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
规划与建设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