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珠海市中小学教师工作室主持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工作局),各直属学校,市教研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珠海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推进骨干教师培训工作的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珠海市教学一线名师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加大名优教师的培养力度,决定开展首批珠海市中小学教师工作室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在职教师。 二、申报条件 申报珠海市中小学教师工作室必须符合《珠海市中小学 教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见***1)第二条“教师工作室的申报条件”的要求。 三、名额分配 首批珠海市中小学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在全市遴选55个。各区、市直属学校推荐名额分配如下:香洲区、斗门区各20名;金湾区、高栏港区各5名;高新区3名;横琴区、万山区各1名;直属学校各1-2名教师参加评选。各区推荐教师工作室主持人人选时要综合考虑学段和学科的分布。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由学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填写《珠海市中小学教师工作室申报书》(见***2)和《珠海市中小学教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信息汇总表》(***3),由学校审核同意,加盖公章后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学校直接报市教研中心。 (二)区级初评。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各校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并加具意见后报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 (三)市级评审。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区、直属学校推荐的教师工作室主持人进行评审筛选(包括材料评审和复评答辩),确定候选人并在珠海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确定教师工作室及主持人名单。 五、申报要求 (一)开展教师工作室及主持人评选工作,是实施“强师工程”和加强名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及直属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确保推荐质量。 (二)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初评后,将《珠海市中小学教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书》和《珠海市中小学教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信息汇总表》各一式5份,连同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性论文、著作和研究课题,荣誉证书,培训工作成果等)各1份,于2015年10月30日前报送珠海市教育研究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材料。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2124126;电子邮箱:zhjyjpxb@163.com。
***3:珠海市中小学教师工作室主持人申报信息汇总表(点击)
珠海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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