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珠海高栏港有机硅生产装置建设项目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听证会的公告
受省海洋与渔业厅委托,根据国家海洋局《海洋听证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举行《珠海高栏港有机硅生产装置建设项目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有机硅生产装置建设项目填海工程
建设地点: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西滩填海造地区内。
建设规模及用海情况:总征地面积422293.1平方米,分为办公及生活区域、生产区域、辅助生产区域、公用工程区域。项目申请用海面积为21.1822公顷,占用岸线长711米。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申请听证方式
(一)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名申请参加听证会。有意参加听证会者,请说明本人身份、联系方式、与本项目海洋环境影响的直接关联情况,填写报名表(见***)。申请听证的个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申请听证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代表需提交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明、听证代理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我局将审查报名人与项目海洋环境影响的关联性,并根据广泛性、代表性原则确定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会召开前7个工作日通知本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凯
联系电话及传真:0756-2613061
特此公告。
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