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
4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动员暨培训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宝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孟锦锦,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红瑛参加会议。
根据监督工作计划,区人大常委会将重点围绕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等三方面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推动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于宝明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多次听取安全生产汇报,作出近百次***批示,一再强调要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要坚决贯彻落实******的有关要求,周密细致地开展执法检查,深入走访调研,挖掘潜在的问题、原因,精准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支持职能部门规范履职尽责。
于宝明强调,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工作对宝安的稳定和谐、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执法检查组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紧扣法律规定深入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存在问题精准发力,坚持以实效为目标,综合运用多种检查方式,严格落实好执法检查工作要求,确保执法检查取得扎实成效。同时,区人大常委会也将切实加大督办力度、法治宣传力度,形成执法检查的强大合力,推动政府将执法检查成果转化为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具体举措,以良法善治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孟锦锦表示,一直以来,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和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宝安作为全市的人口大区、经济大区,尤其宝安区还处在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恢复经济的时期,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面对新情况新要求,区政府将严格落实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各项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主动迎检,主动履职担当,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真抓实干,精准研判、精准防范,全力以赴做好宝安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